女钢琴师讨薪被暴打手指骨折无法再弹琴老板:医药费我赔得起
女钢琴师讨薪被暴打手指骨折无法再弹琴老板:医药费我赔得起韦女士喜欢钢琴,从小就学习弹奏,后来考入了音乐学院。毕业后,她没有选择去大城市发展,而是回到了家乡柳州,成为了一名钢琴教师。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很适合自己,既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又能离家近一些。
2017年初,韦女士应聘成为了启乐艺培的兼职教师。启乐艺培是一家专门培训钢琴、吉他等乐器的机构,位于柳州市鱼峰区。
韦女士在那里负责教授钢琴课程,每周上课两天,每节课时费为100元。她觉得这份工作还不错,虽然收入不高,但是工作时间灵活,而且能够接触到很多喜爱音乐的孩子。
然而,好景不长。2020年10月底,韦女士和同事们接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通知:琴行将降低课酬,每节课时费从100元降到80元。
这意味着韦女士每个月的收入将减少800元。对于一个月收入只有4000元左右的兼职教师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韦女士不明白为什么琴行要降低课酬。她觉得自己的工作质量没有下降,反而更加努力和专业。她也没有听说过琴行有什么经营困难或者亏损。她觉得这样做是对自己和同事们的不尊重和不公平。
韦女士决定辞职。她不能接受这样的待遇,也不想在这样一个没有诚信和良心的机构工作。她想找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一个能够认可和尊重自己的价值的地方。
11月10日,韦女士正式向启乐艺培提出辞职申请。她写了一封辞职信,说明了自己辞职的原因和时间,并表示希望能够顺利结算工资和押金。她把辞职信发给了琴行负责人巫某,并等待他的回复。
2020年11月24日下午,韦女士通过微信咨询巫某是否同意她辞职。她想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开始寻找新的工作。
韦女士感到非常气愤和不可思议,因为巫某完全没有道理,也没有法律依据。她要求巫某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并提供相关的文件证明。
“因你工作态度恶劣,教学质量低下,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声誉受损,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24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三日内将公司物品归还,并自行离开公司。”
韦女士看了之后,感到十分委屈和无奈。她觉得这些指控都是毫无根据的,完全是巫某为了逃避支付工资和押金而编造的借口。她想要和巫某当面沟通,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韦女士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也许巫某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和她好好谈谈。她答应了巫某的邀请,并准备好了自己的工资卡和相关证据。
26日晚上,韦女士独自一人到启乐艺培办理离职手续。当时,琴行已经关门了,只有巫某一个人在里面等着她。
韦女士走进去后,发现琴行里一片狼藉,琴谱、乐器、桌椅等物品都乱七八糟地堆放着。她感到有些不安,但还是试图保持镇定。
韦女士接过来一看,顿时惊呆了。这份通知单显示,韦女士在琴行工作期间共扣除了1.2万元的考核费用。
她从来没有迟到、早退、缺勤过,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学员或家长的投诉,更没有违反过公司的规章制度。她觉得自己是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钢琴教师,她对自己的教学质量和成绩有信心。
韦女士气愤地问巫某,他凭什么扣她这么多钱,他有什么证据吗?巫某冷笑道,他就是证据。他是老板,他说了算。他说,他已经把工资卡给她了,里面有她所有的工资。
巫某接着说,她只要签一个字,就可以拿回她的工资。韦女士问,签什么字?巫某又从桌上拿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递给了韦女士。
她觉得这份协议书完全是巫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强迫她签订的。如果她签了这份协议书,她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所有权利,也就没有了任何维权的可能。她觉得这是一个陷阱,一个骗局。
韦女士坚决地说,她不会签的。她说,巫某这样做是违法的,是无效的。她说,她不会放弃自己的权利,她不会屈服于他的威胁。
韦女士吓得尖叫起来,连忙躲闪。然而,巫某比她动作快得多,很快就追上了她,并用凳子砸向她的头部和手部。
韦女士感到剧烈的疼痛leyucom乐鱼官网,她的头部和手部都被打出了血。她不断地哭喊着求救,但没有人能听到她的声音。
韦女士无力地挣扎着,她感到自己的意识越来越模糊,她的身体越来越冰冷。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她只能祈祷有人能够救她。
就在这时,琴行的门被打开了。原来,是韦女士的一个同事李某某来了。李某某是一名吉他教师,他和韦女士是好朋友。
他听说韦女士要和巫某见面,担心她的安全,就跟着她来了。他看到了巫某殴打韦女士的惨状,立刻大声呵斥并报了警。
巫某见状,惊慌失措,扔掉凳子,想要逃跑。然而,李某某比他更快,一把抓住了他,并将他按在地上。李某某同时安慰韦女士,并给她包扎伤口。
在被带走的过程中,巫某还不知悔改,还嚣张地说:“我付得起医药费!”这句话让韦女士更加心寒和愤怒,也让所有听到的人都感到震惊和厌恶。
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显示,韦女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开放性指骨骨折、指关节囊破裂、手部指伸肌腱损伤等。
韦女士在医院住了10天,期间接受了多次治疗和检查。她的身体虽然逐渐恢复,但是她的心理却受到了严重的创伤。
她经常做噩梦,想起巫某的暴力和辱骂。她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和勇气,觉得自己没有价值和尊严。她甚至不敢再碰钢琴,觉得自己再也弹不出美妙的音乐。
韦女士不服,将巫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巫某向韦女士赔偿35322.8元。
韦女士虽然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和赔偿,但是她所付出的代价也很高,对巫某的惩罚也不足以弥补韦女士的损失和痛苦。
韦女士作为一个劳动者,享有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她应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与启乐艺培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工资、工时、福利、考核、解除合同等方面的内容。
如果发现有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条款,要及时提出异议或者拒绝签订。如果已经签订了合同,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和相关证据,以备日后维权之用。
其次,在工作期间,要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和效率,避免给对方留下任何抹黑或者解聘的借口。
同时,要及时向公司申请和领取自己应得的工资、奖金、补贴等,如果发现有拖欠或者扣除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司催促或者投诉。
如果公司无理降低课酬或者拒绝支付工资等,要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再次,在辞职或者被解聘时,要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要求公司结算工资、支付押金、赔偿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公司不同意或者拒绝办理离职手续,要及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在遭受暴力或者侵权时,要及时报警或者求助,并尽可能保留现场证据和目击证人。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并索取病历、诊断书、费用票据等证明材料。
要根据伤情和损失,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如果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上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巫某的行为虽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况,因为他没有造成韦女士的重伤或者死亡,也没有使用危险的武器或者方法,也没有其他恶劣的情节或者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微伤或者未致人伤害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巫某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刑法,但是也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巫某的行为性质、情节和后果,选择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本案中,巫某的暴力行为严重侵害了韦女士的身体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给其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虽然巫某已经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但这并不能免除其在民事上对韦女士的赔偿责任。
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相关规定,合理确定了韦女士的各项经济损失,并对巫某作出了相应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效率。